士林地檢署獲報,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士林北投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涉嫌於選舉期間,以1萬元、6000元不等行賄里長候選人,要求投票支持林杏兒並幫忙拉票。
檢調於去年12月21日發動搜索,並約談曾及該選區里長候選人共33人到案,另以證人身份通知林杏兒到庭釐清案情,但蕭景田逃匿,檢方因此在同月29日對蕭發布通緝。
蕭景田遭通緝後,在今(3日)自行到案,檢察官訊問後,以蕭男有逃亡、串滅證之虞聲請羈押。
士林地院晚間召開羈押庭,法官訊問後,認為依多位里長證述及卷內證據,足認蕭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賄罪嫌重大,且蕭男雖是在遭通緝後自行到案,然蕭男之前在調查局人員前往住處搜索時,逕由後牆翻越離開而刻意躲避不願面對偵查,仍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惟尚無羈押必要,因此准以新台幣800萬元具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