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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預告「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第8條」修正草案,整體士兵身高限制大幅放寬。(資料畫面)

國軍招募體格限制放寬 男性152公分可任志願役士兵

記者|張羽緹

國軍為募兵需求,志願役士兵體位要求進行調整,原先一般限制條件,修正前男性身高須為158公分至195公分,女性則為155公分至185公分;修正後男性為152公分至200公分,女性為150公分至200公分。

至於身體質量指數(BMI)標準上,原本規定男性的BMI指數須在17至31之間,修正後將調整為16.5至32;女性的BMI指數則維持17至26。

國防部解釋,身高調整是為了符合國軍用兵實際需求,參考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志願役軍人身高限制,男性BMI調整則是配合今年5月30日修正發布的「體位區分標準」。

而原本扁平足足弓角大於168度不得報考的限制條件,則回歸體位區分標準常備役體位的合格基準,刪除該項報名限制條件。

另外,由於憲兵單位的用人需求也比以往大,過去很多人都因為視力問題無法擔任憲兵,造成招募困難。因此這次國防部考量到國內電子產品使用盛行、國人高度近視比例遞增,並參考警察、情報人員及其他軍種視力基準,放寬憲兵體檢視力基準,並修正規範,將刪除現行「憲兵裸視須達0.6以上、雙眼佩戴近視眼鏡也需在600度以內」的限制規定。

國防部表示,貧血不得報考的標準,修正前男性血色素未達12gm/dL,女性血色素未達11.5gm/dL,不得報考;修訂後為男性血色素未達13gm/dL,女性血色素未達12gm/dL。國防部說,這是配合新版的「體位區分標準」,遺傳性貧血經診斷確定,血色素13gm/dL以上者,為常備役體位,又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定義,貧血是指男性血色素小於13gm/dL,女性小於12gm/dL。

近年來年輕族群盛行的刺青文化,在修正後的「志願役士兵體位基準」中,也有更明確的「刺青(紋身)」規範。國軍志願役士兵的刺青規範主要分為兩大項,第一項原則是,頭部、臉部、頸部露出圓領襯衫(T恤)領口之部位、眼皮、口、耳、腕骨以下及手掌,不得有任何刺青(紋身)或烙印,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上述第一項的限制,包括臉部永久性化妝、手指關節之指環紋身;刺青規範第二項是,刺青(紋身)樣式不得有幫派、粗俗及嚴重違反善良風俗文字與意識圖案。

此外,按辦法中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或已服補充兵役或替代役的人員,基礎訓練期間薪給、主副食費用是「準用常備兵役二等兵」,合一年期義務役役男薪給調整為1萬130元,志願役士兵基礎訓練期間的薪給,同步修訂準用常備兵「現役」二等兵標準。

更新時間 2023.07.07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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