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官方粉專專屬)」貼出罰單,並以「很誇張的現代土匪!」開頭,提出3點抱怨,包含罰太重、情緒性檢舉的可能、怎麼可以只罰駕駛不教育乘客等,文末還點名「王ㄨ蛋交部、混蛋立委」等情緒性字眼。
據男子貼出的罰單顯示,事發今年9月18日下午5時許,當事車輛沒往路邊靠,而是直接在車道中暫停,讓乘客上下車,由於檢舉畫面明確,男子因此被依違反《道路交通處理條例》第43條1項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開罰。
由於法律規定這一條的開罰金額範圍在6,000元至3.6萬元間,該名男子也不斷在留言處反覆抱怨,稱開罰太重不符合比例原則。對此,彰化監理站表示,此案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開罰,依照車種及1年內有無2次以上違規,來區分違規罰金;鹿港警方也強調,若行為人對裁罰有疑義,可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