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把自己的錢包收進袋子裡,準備離開時,卻又伸出手,把櫃台上的黑色皮夾一起放進塑膠袋中,之後便若無其事地走出藥局,還在門口打開袋子查看偷來的皮夾。員警循線找到該名婦人,但她卻辯稱,只是順手將錢包「收」起來,已經忘記放到哪裡去,無法歸還,最後被警方依侵占罪嫌函請偵辦。★《鏡新聞》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