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是人畜共通傳染病,會從野生動物傳播至家庭寵物,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飼主應每年為犬貓進行狂犬病疫苗的補強注射,台中市府持續抽查,違反者可依法裁處新台幣3萬到15萬元罰鍰。
動保處指出,2023年共裁處12件,2024年截至5月已裁處12件,其中5件是貓,7件是狗,且貓咪的開罰比例有逐年上升趨勢,因此動保處將自7月2日至8月底,在狂犬病高風險區和醫療資源缺乏區舉辦25場「犬貓狂犬病疫苗及晶片巡迴注射活動」,為台中市民提供免費犬貓狂犬病疫苗和晶片注射服務。
動保處提醒,參加注射活動的飼主須年滿18歲、戶籍在台中市,犬貓不限品種須滿3月齡,若犬貓有敏感體質、懷孕、發燒、下痢及心肝腎疾病等,則不適合注射疫苗,詳細地點與時間可至動保處官網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