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姓男子與女友於8月29日晚間到西屯區分店用餐後,隔日下午2人陸續出現嘔吐、腹瀉等病況,質疑當天吃的蛋有問題,9月初到醫院急診後,在糞便中驗出「沙門氏桿菌」,女友住院8天,花了3萬多元的醫藥費,許男指控業者態度消極,不願賠償,甚至連送來探病的蘋果都是爛掉的。
台中市食安處在9月初接獲醫院通報後,即派員赴餐廳稽查,當場發現冰箱壓縮機不潔、冰箱食材未覆蓋等2缺失,9月5日複查合格,而所採集的環境及雞蛋、肉品等相關食品的檢體結果均為陰性,僅有人體驗出「沙門氏桿菌」,台中市食安處表示,尚難認定患者與食品有因果關係。
業者則表示,事發後持續與對方溝通,並透露許男要求公司一次性賠償醫藥費、精神賠償等費用30萬元,雙方調解因颱風延至10月21日,當日許男將索賠金額改為12萬,但業者認為依據食安處的檢體檢驗結果均為陰性,公司基於許男2人是來店用餐的顧客,雖願意提供慰問金,但由於許男索賠金額過高,為捍衛公司商譽,無法接受鉅額賠償要求;雙方初次調解失敗,許男認為食安處事發3天後才去檢驗,雞蛋恐怕已經是不同批號,才會驗不出問題,不排除提告捍衛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