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今年初獲報,黃男利用職務之便長期猥褻球員,今年2月間發動搜索,檢方認為黃男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查出黃男犯案時間長達18年,前後侵犯22人。
期間南投縣教育處也同步進行性平調查,並解聘黃男宣告永不任用。黃男在9月間雖以30萬交保,但被限制住居於在台南市住處,且禁止接近被害人住處、學校、工作等相關場所100公尺。
判決指出,黃男任職期間,對22位未滿14歲、18歲的小球員強制猥褻、性侵、拍攝猥褻影像等總計68次,黃男甚至持續侵犯部分小球員到國、高中,法官考量黃男坦承犯行,且已和其中14人和解,判處黃男68罪各7年6月到7月不等,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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