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指出,修法需經公布後方能適用,據《憲訴法》最新修正規定,包括暫時處分在內的評議大法官需有10人,必須依法行事。國民黨尊重行政院提出覆議、聲請釋憲、暫時處分,但大法官風骨要展現出來,按照生效後的《憲訴法》規定評議。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批評,《憲訴法》已通過,若8個人硬要開會,用空窗期輾壓立法權,用舊法規否決新修法內容,老百姓無法接受,接連要暫時處分,凍結《選罷法》跟《財劃法》才是最大陰謀,若真的這樣做,不排除包圍司法院。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則表示,本次大法官無法通過提名,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提名,提出另一批超然獨立、取得在野黨支持的人選,才是正常途徑,若不循正道,提釋憲、暫時處分,只會加深朝野對立,踐踏立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