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起於,2024年6月底有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當事無人拉麵店東西好吃、自助吧也乾淨,但老闆娘會用監視器檢討顧客,還會將倒廚餘的顧客長相放在社群公審等,甚至留言「希望你出社會後窮死餓死」等語,顧客若想下架貼文要酌收100元浪費食材費。
其中一名被公審的顧客對老闆娘提告妨害名譽,老闆娘偵訊時坦承有刊出照片與文字,但不認涉嫌妨害名譽,主張是該名顧客浪費店內食材,才會撰寫文章批評顧客浪費食物,檢方調查認為,老闆娘的留言屬於詛咒及情緒性用語,就算告訴人因此心生不悅,也沒有其他證據足認她有妨害名譽犯行,因此以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據《ETtoday》報導,老闆娘獲不起訴後近日在社群表示,「正義也許會遲到,但不會不到」,還說接下來換她要對該名消費者提吿「妨害商譽、誣告」進行求償,對方若沒在1月10日之前進行和解,將要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