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在辯論庭針對郭哲敏涉案部分,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依違反營利賭博罪、組織、地下匯兌等罪,具體求刑15年,郭男的帳房杜韋蓁,被依營利賭博罪、組織、地下匯兌等罪,求刑12年,共犯張旭昇則被依組織及銀行法,求刑10年。
郭男在庭上表示,對官司不迴避,願反省檢討自己,且透露在他遭押1年多期間,父親過世無法見上一面盡孝道,因此希望能獲交保,若能獲釋他將會做公益及義工來回饋社會,而他也對女友錢帥君曾在IG痛批檢調一事,向檢察官與法官道歉。
郭男律師主張17名地下匯兌證人都不認識郭男,無法證明郭男主導地下匯兌犯行,檢方指匯兌金額共計至少達217億154萬5,434元,獲利至少1億2,666萬3,107元,卻無法提出何人、何時、何地、何方式在異地兌領的證據。新北地院裁定一審判決將於今年5月29日下午2時30分宣判,本月13日將先開庭裁定郭男等人是否再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