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黃女於2023年4、5月間,將廢棄的床墊放置在沿海路一段某工廠空地,同年10月5日小犬颱風襲台,床墊因未固定而被強風吹至道路外車道,當日許男搭載友人行經此處時不慎撞上,許男因頭部重創,經送醫後隔日身亡。
黃女到案坦承床墊是她所有,表示因用不到而要丟棄,她的律師則稱床墊是大型物品,要等過年才有免費清運,且指出,床墊當時被強風吹到路邊後,行經車輛都有閃過,懷疑許男當時可能超速。
經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調查後,認定黃女與許男皆有肇事責任,黃女未將床墊放置妥當,導致床墊遭強風吹到車道,形成道路障礙物衍生事故,許男則是無照駕駛,還超速行駛。
檢方認為,黃女未固定廢棄床墊,致形成道路障礙物衍生事故,有疏失,但她在6個月前棄置床墊時,對於「床墊遭強風吹起而發生交通事故」無預見可能性,且許男在颱風天外出又無照以高速行駛,是將自身陷於高度不可控風險中,黃女涉過失致死罪嫌證據不足,不起訴處分。
許男母親向媒體表示,不能接受不起訴結果,會上訴(再議)還兒子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