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防局20日下午4時39分獲報,平溪區十分車站前有人受傷,警消到場後發現菲律賓籍女遊客,頭部有3到5公分的撕裂傷、意識清楚,救護人員初步檢視、包紮後,確認無生命危險,後續送基隆長庚醫院醫治。
女遊客被撞後,頭、胸和骨盆都有傷勢。(翻攝畫面)
警方初步調查,女遊客疑似想拍下列車駛過身旁的畫面,站在軌道旁雙手張開時,未衡量列車行駛範圍,被列車撞上後,強烈的衝擊力讓她重心不穩跌倒,造成頭、胸和骨盆都有傷勢;全案已交由鐵路警方偵辦,若女遊客有違法行為,將函送鐵道局處理。
阿里山小火車去年也發生婦人闖入鐵軌拍照,直接被小火車撞上倒地,造成左腳有擦挫傷,根據《鐵路法》第57條第2項規定,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橋梁、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違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