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男於2024年7月24日強颱凱米侵襲嘉義縣時,用手機下載鱷魚出沒某社區的圖片,上傳至個人臉書帳號,分享貼文的對象除設定為對不特定人公開外,還將所在位置設定在某宮廟,自稱「出門巡視農地時,在村子路口遇到」。
許男的貼文讓一般民眾會認定鱷魚因颱風水患出沒在水中等不實情節,有民眾看到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許男,並依違反《災害防救法》送辦,檢方依法提起公訴,因許男訊後自白犯罪,嘉義地院日前以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許男明知強颱侵襲,可能對當地引發一定的自然災害、當地居民受到生命財產損失及威脅,卻仍散布鱷魚入侵村子路口等圖像不實訊息,恐造成居民人心惶惶,且若消防員或警察因而大舉出動,到場獵捕鱷魚卻撲空,也會造成社會資源耗費。
法官審酌許男坦承犯行,依違反《災害防救法》第53條第3項的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罪,判處拘役30日,緩刑2年,沒收犯罪所用手機,全案可上訴,此外,許男應於判決確定日起6個月內,支付公庫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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