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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幸運中發票的學生差點含恨錯失千萬獎金。(資料照)

學生當家教「中千萬發票」差點不能領 媒合費釀波折!國稅局解釋了

記者|林婉珺

綠委李坤城指出,接獲中獎學生陳情,因平時會在家教平台或社群接案籃球教練,去年10月底某家教平台媒合手續60元的發票中了1000萬元大獎,在前往彰化銀行兌換時,卻被告知「國稅局認為發票有問題暫時無法兌獎,請當事人帶著發票回去等候通知」。

不過這一等就是2個多月,眼見兌獎期限3月5日倒數中,中獎人才找上立委求助,李坤城表示在了解後,原來是國稅局原本認爲當事人的家教行爲屬於「應登記而未登記之營業人」,才進而認定發票不得兌獎,但李坤城指出當事人狀況適用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三條二項但書規定,應屬無須申請營業登記的範疇。

而國稅局在釐清事證及確認當事人身分之後,判定沒有具體事證可以證明當事人爲《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之營業人,也就是當事人可以順利把發票特別獎的千萬獎金抱回家。

過去國稅局也曾整理11種發票中獎不能領的情形,包含零元發票、未加蓋發票專用印章、破損不全、買受人遭塗改、註明作廢、依規定零稅率、按日彙開發票、短漏開經查獲後補開發票、買受人為政府及公司等、超過領獎期限、適用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規定申請退稅者。

更新時間 2025.02.21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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