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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裁定50萬元交保。

花蓮民政處長涉「查水表」違反個資法 聲押失敗50萬交保

記者|張家瑋

攝影|鏡新聞

花蓮地檢署今年2月接獲民眾檢舉,罷免連署後,遭到花蓮戶政人員上門「關切」,花蓮地檢署隨即分案調查,指揮花蓮縣調查站調取相關資料,經過偵辦,認為民政處長明良臻等人,於法定職權外,違法利用罷免提議人名冊,涉違反《個資法》等罪嫌。

檢方指出,明良臻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今(26日)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吳俊毅以30萬元交保,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2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均交保候傳。

不過花蓮地院認為,從檢察官提供的證據,足認明良臻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重大,審酌本案進度及當事人之意見,尚無羈押之必要,裁定50萬元具保,並不得與相關共犯、證人聯繫,檢方對此將研擬提出抗告。

更新時間 2025.03.2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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