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符男父親與母親於1994年離婚後,便獨自在台中居住,2020年底入住長照機構後,符男也多次前往探視,直到2021年11月間,長照機構負責人向符男表示無法繼續照顧父親,符男才將父親接回永和家中照料。
但符男發現父親回家後,經常故意指使患有重鬱症的母親做事,甚至懷疑父親多次企圖侵犯母親,他認為父親的行徑嚴重影響母親原本的生活,他也因為做出接父親回家的決定,而承受莫大精神壓力,於是在同年11月28日,趁父親午睡時將其悶死,再將屍體藏於住家頂樓加蓋空間。
父親的屍體後來發出臭味,符男怕母親發現,加上擔心入獄後沒人照顧母親,於是在12月6日肢解父親屍體後,放入行李箱內,於隔天凌晨丟棄至瓦磘溝中。兩天後,附近居民發現溝內有異物,通報當局處理,才發現這起驚悚命案。
新北地院審理認為,符男與父親雖長期無緊密生活關聯,但符男不僅支應父親生活所需,還在父親入住長照機構後密集探視,雙方親子關係還算和諧,且符男將父親接回住家照料的第一時間,不僅帶父親矯治牙齒,還幫他購買全新寢具,確實有心照顧父親。
合議庭認為,符男是為了保護母親,才一時衝動選擇錯誤極端手段,奪走父親的性命,且父親屍體至今仍有部分未尋獲,分屍行為駭人聽聞,不能輕縱,但審酌符男殺人動機與爭奪財產、仇恨怨隙無關,且沒有竊盜以外前科,平時也與女兒關係良好,加上他犯後坦承犯行、知所悔悟,因此判處符男19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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