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從韓團「EXO」出道,2014年與所屬「SM娛樂」爆出合約糾紛,返回中國發展,原本是中國新生代當紅炸子雞,去年卻遭19歲網紅都美竹踢爆「酒桌選妃」等性醜聞,遭警方拘捕後,被官方列為「劣跡藝人」,相關的作品全數下架,演藝生涯就此終結。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25日對吳亦凡性侵、聚眾淫亂案進行審判,性侵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聚眾淫亂罪則判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併罰執行13年、驅逐出境。判決指出,吳亦凡在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3名女性喝醉無法反抗的情況下,強行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日,他則在家中夥同他人,對另外2名女性進行淫亂活動。
由於吳亦凡是加拿大籍,法院宣判時,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也出庭旁聽,而吳亦凡服刑期滿回到加拿大後,恐怕會再次面臨當地司法追訴究責,加國法律對性犯罪不僅沒有追訴期限,對性犯罪者還有「化學閹割」刑罰。
另外,北京市稅務局針對他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逃漏稅展開調查,審查大量經營信息、資金往來、多家境內外相關企業後,確定透過「收入性質虛假申報」、「透過相關企業隱匿個人收入」等方式逃稅,依法追繳稅金及滯納金、罰款,共計6億人民幣(約新台幣25.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