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增訂多項進入外役監的消極要件,包括故意犯罪致死、所犯是10年以上重罪、妨害公務致重傷、強盜、擄人勒贖等重大暴力犯罪,以及犯《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重大經濟犯罪遭判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都不得被遴選,進入外役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