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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重申沒有貪污。(鏡新聞)

涉貪案停審聲請釋憲 高虹安拍影片高度肯定:盡快還我清白

記者|郭妤

回顧案發經過,高虹安在參選新竹市長時,被人檢舉2020年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後,涉嫌以男友李忠庭等人頭,詐領立法院公費助理補助款,雖然檢方查明李忠庭並非人頭不起訴,但高虹安仍涉嫌浮報、虛報公費助理酬金、加班費,拿取差價當「零用金」,高虹安則始終否認所有指控,台北地院去年7月一審宣判,依貪污罪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高虹安在上訴期限最後一天,委由律師向法院提出上訴。台北地檢署也提出上訴,並請求高院不要給共犯王郁文緩刑;北檢認為高虹安量刑、犯罪所得沒收部分,未納入虛報多數「加班費」,刑度有違罪刑相當,犯罪所得亦有漏未沒收,而王郁文量刑,因她始終未坦承犯行,並無悔意,犯後態度與其他助理明顯不同,認為不宜宣告緩刑。

高等法院認為因《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有牴觸憲法疑慮,多年來因公費助理經費、加班費問題而涉訟者,各級法院就地方民意代表所為判決雖有200餘筆,但高虹安案是有立委因涉及助理加班等經費而獲判有罪的第一例,此判例將有深遠影響,為此裁定停止審理,並撰寫2萬字書狀聲請憲法法庭釋憲。

更新時間 2025.01.0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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