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指出,據《產業創新條例》第22條與《公司國外投資處理辦法》,企業進行國外投資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且若投資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國家經濟發展不利,政府得不予核准。然而,經濟部投審會表示未收到申請,經濟部長也坦承政府事前不知情。
趙少康表示,企業高層赴國外宣布移轉巨大國家外匯和技術資產,回來後總統賴清德還親自陪同召開記者會背書,無視法律、程序、國家安全,到底誰要負責?還有勾結外國、倒賣國家資產是否觸犯外患罪?如果有,魏哲家是否要被追訴?
趙少康稱,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在美國未給予具體安全承諾前,仍不輕易簽署礦產協議,反觀賴清德爽快地讓「護國神山」台積電赴美,是否證明台灣連烏克蘭還不如?多年前台塑王永慶欲在海滄投資2千億元建石化園區,並公開呼籲政府鬆綁中國投資,最終由總統李登輝與行政院長郝柏村出手處理,表達若王永慶堅持推動海滄,將施以抽銀根、股票下市、限制高層人員出境等手段,綁住了經營之神的登中腳步。
趙少康批評,當年台塑離技術領先還差很遠,政府都不敢輕易外流,如今台積電白白拿去進貢,完全是拿熱臉貼冷屁股,全國老百姓會不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