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指出,法院是否裁准柯文哲解除禁止通信簽辭職聲明,首先要考量柯文哲簽聲明交給周榆修是否為有效的法律行為,若無效,如簽聲明要求「明天太陽中午就下山」,這簽了也是無實益也無效的行為,會遭裁定駁回,若有效,才會接著審酌柯簽的聲明內容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裁定因此才會先論及民黨黨章中關於主席辭職的規定。
法院在裁定理由中提到「民眾黨章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法官據此認定柯文哲的聲請是有效的法律行為,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因此裁准。至於周榆修收到裁定後,要不要讓柯文哲辭黨主席,法院完全管不到,裁定主文為:「被告柯文哲如附件所示之聲明,得交付台灣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
柯文哲聲明全文如下:
聲明
本人辭去台灣民眾黨主席一職,辭職自送達秘書長周榆修起生效。
理由:不可讓當局以冗長之法律程序,干擾台灣民眾党之發展,本人早已提出辭職党主席,但檢察官不同意,拖延至今。這次直接向法院提出聲請,請接到正式文件後,盡速辦理党主席改選,以利党務發展,維護台灣之民主政治。
此致
台灣民眾黨周榆修秘書長
聲明人:柯文哲
本刊調查,柯文哲的聲明,是由律師先打字一部分列印在紙上,再拿給柯文哲請他在理由欄及簽名處親筆寫下理由及姓名,柯文哲將黨寫為「党」,法院收案後問完檢察官意見,認為柯的聲明無違反偵查不公開,昨天裁准,今天交給柯文哲、台北看守所等收受。
本刊先前報導柯在9月18日的庭訊中表示擔心北士科等案會繼續羈押他,因此要辭黨主席,並指定由黃國昌接任,以避免一人政黨開始、一人政黨結束。但後續柯在庭訊中,卻從未再提及要黃接黨主席之事,僅談到若干黨務,柯在目前的聲明中則下令盡速由全體黨員改選黨主席,未提及接班人,顯示他屬意由黃接班一事已是過去式。
民眾黨稍早發聲明批評法官透過裁定主文判定「辭職生效」,更指控法院主動詮釋民眾黨黨章,強調民眾黨相關章程的運作,應由黨內部開會處理。因主文為「被告柯文哲如附件所示之聲明,得交付台灣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並沒有民眾黨的指控,知情人士指出,民眾黨對裁定的批評應是認知及解讀錯誤也忽視裁定理由中的字句與法理,可能是因為有民眾黨員擔心柯文哲若請辭主席,很可能讓小草潰散等考量,因此不想讓柯文哲請辭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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