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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拾遺‧尋回我們的記憶》#6 靠近

記者|宗立婷

攝影|賴興俊、卓煥鈞、蔣煥民、唐薏程、鄭仕欣

帶著一連串提問走進文化部,這裡是主管國家文化資產的典藏、傳承與活化的最高主管機關。我們舉出韓國映像資料院(KOFA)在2019年釋出大量經典韓國電影為例,這些老電影在網路平台不但能公開免費觀賞,還可以下載,使得一般民眾很容易地靠近這些歷史影像,這是韓國政府對於影音遺產的「保存」、「活用」與「近用」。那麼,臺灣呢?

「保留影像、保留大家集體的記憶,就跟保留老建築物是滿像的,因為你活在一個環境中沒有歷史感,那是很空虛的。」─文化部長李遠

「過去用那麼高的價錢只能買一小段歷史資料片,那是很不公平的。」筆名小野,是知名作家、編劇,也是電影人的文化部長李遠說,「黨國不分的時代,他們的拍攝都是用納稅人的錢啊!」在那個媒體被壟斷的年代,特定機構掌控電影、電視、廣播與攝影等傳播管道,所記錄下來珍貴的歷史影像,即使後來隨著所屬機構的股權變更而遭到轉賣,它們在授權費用、授權年限與傳播範圍等關於開放公眾近用的條件,恐怕都比韓國或其他一些國家來得嚴苛。

韓國映像資料院的例子表明,將這些資源開放給公眾的作法,使得歷史影像成為一種公共資源,人人可以自由取用,不僅能夠保存文化記憶,還能激發新的創作。

「韓國電影資料館認為這個影片要被近用的時候,影片的權利金其實是由韓國政府出錢支付給影片所有權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前執行長王君琦說,「但是目前我們的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沒有這樣的一個作為,而且很多影音資產其實有非常多版權不全的問題,像很多老電影,即使影像取得了授權,可是裡面出現音樂的時候,它往往都是地雷!」

「這些影像它的可取得程度,當然就會影響我有什麼樣的程度可以運用它。因為你如果無法取得它,你就沒有利用它的可能性。」──國家電影與視聽文化中心前執行長 王君琦

王君琦說,像早期的臺灣電影大量地運用了西洋音樂,當這些影片要公開放映、開放公眾近用的時候,就可能會觸法。「還有,我們也不清楚當年影片的製作人,或者是導演,或是發行商,他們當初在使用這個音樂的時候,有沒有取得版權。即使答案是有,但沒有白紙黑字的授權證明就是不行。」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在進行影像典藏與修復的第一時間,就得面對版權清查的問題,但往往需要龐大的人力、心力,以及數個月的時間反覆查核,可能就會延誤影像修復與公開使用進程。「在韓國還有其他國家,如果遇到關於權利爭議的部分,國家會出面買斷這個權利或其他的處理,我們希望有一天,從國家的角度,也能策動這樣法定典藏的制度。 」國家影視聽中心執行長李智仁期盼能有政策解套。

一般民眾要能看到那些珍貴的歷史影像,甚至使用它們來創作、研究、教學,到底有多麼困難?

「我今天拍的影像如果有人要用,我覺得就是可以被使用,就如同以前的人拍的素材給我們使用一樣,因為它在某種程度上還是有公共價值。」──紀錄片導演 廖建華

「現在是2024年的5月28日,我來拍攝反國會擴權行動。」站在立法院外,獨立紀錄片導演廖建華就像是政治事件與歷史故事的捕手,他的鏡頭總能觀察到不一樣的地方。「因為以前曾經看過『綠色小組』關於野百合學運或是其他抗爭事件的素材,就發現他們拍下的紀錄有很多是主要的抗爭行動之外周邊的流動;所以我就會想,我要拍怎樣的畫面可以幫助未來的人們,讓他們看到了之後可以去想像在這一天我拍攝的當下,是一個什麼樣的感受與氛圍。」

廖建華口中的「綠色小組」,是由王智章、李三沖、傅島和林信誼等人所組成的攝影團體,在臺灣解嚴前後的數年間,記錄著攸關這座島嶼的議題與困境,不但構築自身歷史,更成為國家集體記憶的一部分。

「在過往抗爭現場的影像素材裡,會看到一些年長者挑釁警方,而警方的態度也比較強硬。但是現在抗爭現場的人們彼此之間就更友善、包容,而且出現許多不同身分認同與政治立場的人。」廖建華的觀察,印證了臺灣民主化的演進。

要解構每個時代抗爭的演變,需要參照使用歷史影像,才能交織出不同時空下的記憶與意義;但要使用這些歷史影像時,廖建華卻經常碰壁。「哇!我全都忘記價錢了,遇到授權天價的時候,就像你看到一間非常大的豪宅,其實你也不會去記得它到底是多少錢,因為你一看就知道,這個我絕對不可能用。」

此外,歷史影像授權的費用,也會隨著使用年限、使用目的、播放次數與平台、傳播範圍等條件而水漲船高,甚至素材版權複雜不明,光憑一己之力,實在難以釐清。不能使用這些歷史影像,無疑讓紀錄片在可信度與說服力方面受到影響,廖建華就舉例說,他的紀錄片曾經想引用關於廢除刑法第100條行動的部分影像,卻因為版權太難追溯,因而只好捨棄。「那的確會因此做一些敘事上的割捨,可能使得這樁歷史事件少了屬於我自己或是我們這一代人的詮釋角度。」

「如果政府認為這批資料對於見證國家民主化運動是有幫助的,是不是應該挹注資源,讓近用的人可以更多,近用的門檻愈低?」──臺南藝術大學音像藝術媒體中心主任 曾吉賢

然而,歷史影像即使友善開放公眾使用,要能建立資料庫並且維持長期運作也很困難。以「綠色小組」為例,1990年底解散後所留下的一千八百多卷錄影帶,隨著不斷搬遷而隨意堆置,直到1998年,才交給臺南藝術大學保存。2006年,好不容易爭取到教育部的經費補助,由南藝大教授井迎瑞等人進行錄影帶的修復、拷貝、數位化與網站的架設;2013年,「綠色小組影像資料庫」建置完成,可以在網路上提供各界免費點閱。然而,十多年過去,這些代表臺灣民主化過程的珍貴影像,卻因為資料庫瀏覽系統過於老舊、南藝大一直苦無經費升級更新,造成公眾近用愈來愈困難。

「歷史影像不是放在片庫裡面就一直保存著,我也不願意讓我們的片庫一直沒有近用的可能。」南藝大音像藝術媒體中心主任曾吉賢無奈地說,「當然我也不斷地在跟外界呼救,如果大家重視綠色小組的這批錄影帶的話,為什麼沒有一些資源進來?親愛的政府到底有沒有看重這是非常重要的公共財?」

「站在文化產保存的角度、教育推廣的角度與普及化的角度,公立的美術館、博物館、檔案館或者典藏單位,有一定的責任要去協調,要去爭取更好的近用條件。」──電影蒐藏家博物館館長 井迎瑞

從二十多年前擔任國家電影資料館館長開始,就致力搶救膠卷電影的井迎瑞,如今繼續在民間的電影蒐藏家博物館推動影音遺產的保存與近用,他認為,「公立的資料館、博物館、檔案館不應該以影音遺產做為營利項目,應該基於文化資產保存的角度、教育推廣的角度以及普及化的角度,有一定的權限去協調,儘量壓低近用的條件。」那麼,民間機構典藏的影音遺產呢?「你只能尊重他們訂出的標準了。」井迎瑞苦笑地說。

「歷史影像如果是私產,你很難去要求擁有者會完全基於公益,願意放棄一個可以產生利潤的物件。」王君琦說,「它真正要解套,其實是來自於我們整個社會如何看待這些影音遺產,如果我們一直看待它就是一個可以產生利潤的商品,那麼,近用性的發展絕對會受限。」

該如何平衡影音遺產的商業價值與公共利益?這需要不同利益相關者的對話與協商,凝聚社會的共識,那麼,我們的政府還能不能再多做一點呢?「我們跟很多國家相比,我們整個挹注在影片的保留、修復跟近用的錢是非常少的,」文化部長李遠說,「政府能做到什麼程度?我只能說,也許將來我們可以幫忙讓民眾取得比較便宜一點。因為在文化裡面最大一塊就是歷史記憶,大家共同的記憶,那在我們有限的能力中,應該每一年多爭取一些預算。」

2024臺灣國際紀錄片影展《檔案影像創作計畫:再編碼》,藝術家以國家影視聽中心典藏的臺影新聞(1945-1980),重新創作與詮釋。

就在今年5月,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在網站公開臺影新聞片,超過兩千筆紀錄臺灣歷史的珍貴影像可以免費下載,藉此鼓勵數位策展、媒體素材與研究創作使用。然而,相較於古蹟、遺址、老建築經常獲得政府與民間力量的搶救、修復與活化,我們的社會對於影音遺產的重視還是明顯不足,許多公民行動的影音紀錄亦隨著科技更新的浪潮而消逝,唯有更多人近用這些歷史影像,我們才能建立跨越時空的連結,知道我們從何而來,永遠不再遺忘。

「鏡新聞」已在有線電視86台、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

更新時間 2024.08.0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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